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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管理系国民经济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招 生 简 章 (符合条件者可申请硕士学位) —— 国家重点学科 —— 研究方向: 金融投资 经济管理 培养目标:培养既了解政府经济管理又懂得企业经营管理,既了解宏观经济又懂微观经济,既了解中国国情又懂国际惯例,既了解“计划”又懂“市场”的经济管理、企业管理人才。 中国人民大学的经济学科在全国享有盛誉,综合实力全国第一。在教育部组织的学科评审中,我校的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均被评为全国第一。 中国人民大学的经济学科在全国享有盛誉。我系原名计划经济系,其创建可追溯到1950年,是中国人民大学最早设立的八个教学单位之一,也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创建的应用经济学教学和科研单位。1992年,为适应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我系改名为国民经济管理系,成为新形势下探索国家宏观调控等相关问题和方法的先行者之一。 我系国民经济学是全国第一批硕士学位及博士学位授予点,第一批建立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我系也是全国最早创建应用经济学的教学和科研单位。我系是教育部首批批准成立的人文社科研究基地“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研究院”的主要建设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国民经济学专业于1988年和2001年两次被评为国家一级重点学科点。 国民经济管理系国民经济学专业现有刘瑞、刘起运、武少俊、胡乃武、陈璋、顾海兵等11名教授兼博士生导师;金乐琴、沈久沄、苏汝劼、杨天宇等16名副教授兼硕士生导师。我系部分兼职教授:魏礼群(国务院研究室主任、部长级)、王春正(中央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部长级)、刘鹤(中央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副部长级)等。本进修班的授课教师均为我校的资深教授、副教授。 国民经济管理系建系五十多年来,共培养了10000多名各类毕业生和进修生,不少系友已成为中央和地方研究、发改委、财政、金融等经济管理部门和大中型企业的领导干部,众多系友在国家的各个岗位上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系友遍布从中央到地方的重要岗位。 经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同意,我系举办国民经济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即在职研究生班。 一、进修课程 西方经济学 国际经济学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邓小平理论研究 货币银行学 财政学 宏观经济管理 宏观经济预测与规划 专业外语(自修) 方向专业课:① 金融投资 方向 金融投资分析 资本与证券市场研究 投资经济学 金融形势监测分析 ② 经济管理 方向 政府经济学 产业经济管理 投资项目管理 区域经济管理 管理学与战略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市场营销 财务管理基础 领导艺术 二、报名条件 大专及以上学历免试入学。欲申请硕士学位者必须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三、报名办法 1、 填写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登记表; 2、 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3、 交报名费200元,1寸免冠照片4张,2寸照片两张; 4、 有论著(包括著作、论文、调查报告)者交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及收费标准 1、 经我系审查通过后,发给录取通知书。 2、 学费每人 1.8万元,书本资料费、证书费600元。学员因故不能坚持上课则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不退费用。 五、进修时间安排 1、学制约为两年。 2、周末班:每月连续1~2个周末上课。(适合北京学员) 3、集中班:每个学期集中授课一次,每次十天左右。(适合外地学员) 4、上课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校内上课。 六、学籍管理 由研究生院和学校档案馆编号并存档。 七、颁发证书 1、 学员在学完所有规定课程并通过考试后,由我校研究生院颁发钢印结业证书,注明达到“研究生课程同等学力水平”。 2、 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的学员可申请硕士学位,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发经济学硕士。 八、报名地址 中国人民大学贤进楼B-1004B室 联系电话: 62510232 62519679 联 系 人: 潘老师 刘老师 国民经济管理系网址:http:ggx.ruc.edu.cn 九、 交费形式 1、银行汇款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紫竹院分理处 户 名:中国人民大学 帐 号:0200007609026400244 2、刷卡 学校财务处 工作日(除周三下午)8:00—11:00 14:00—16:00 3、现金 不限时间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国民经济管理系 2006年11月21日 有关申请硕士学位问题的说明: (一)教育部规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可参加全国统考和我校研究生院组织的四门题库课程考试。大专学历或本科学历无学士学位者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2、在所学专业有一定的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最迟在论文答辩前提交)。 (二)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步骤: 1、申请并办理《课程考试资格卡》。 2、在四年之内通过我校组织的所有学位课程考试,通过国家教育部组织的外语和经济学学科综合水平(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统一考试; 3、在全部学位课程考试通过后一年内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提出论文答辩的申请; 4、在提交论文后半年内进行论文答辩; 5、论文答辩通过后,按规定程序授予硕士学位。 附查询网址: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pgs.ruc.edu.cn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心:http:www.cdgdc.edu. 中国在职硕士博士网(中大学习网)::http:www.mdedu.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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