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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年:残疾人受教育权得到更好保障           
改革开放30年:残疾人受教育权得到更好保障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11 11:51:44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残疾人教育事业已初步形成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到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的特殊教育体系,成为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统计,到2007年,全国义务教育特教学校从1986年的423所发展到1667所,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从556个发展到678个,在校生从4.72万人发展到41.3万人。盲、聋、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0.7%。

  到2007年,全国高中阶段特教学校(班)231个(含成人职业教育机构),在校残疾学生近1.4万人;专门招收残疾人的高等特教学院(专业、班)14个,在校生近2400人;还有近2万名残疾人在普通高校就读;达到国家录取分数线残疾考生被普通高校录取比例为95%;全国接收残疾人职业培训的普通教育机构2114个,各级残联举办的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1918个,72万名残疾人接受了职业教育与培训。

  自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国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除了学杂费。2003年以来,中国残联先后实施了“中西部地区盲童入学”“扶残助学”“彩票公益金助学”“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中国残联贫困地区残疾学生营养餐”等项目,累计资助贫困残疾大、中、小学学生16万人次,为18个新建扩建高中阶段特教学校(班)和1所新建高等特教学院提供了设备补助。

  另外,全国已有近20个省份制定了资助残疾大学生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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